原文
是故骈于明者,乱五色,淫文章,青黄黼黻之煌煌① 非乎?而离朱是已。多于聪者,乱五声,淫六律,金、石、丝、竹、黄钟、大吕之声非乎?而师旷是已!枝于仁者,擢② 德塞性以收名声,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非乎?而曾、史是已!骈于辩者,累瓦、结绳、窜句,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,而敝跬③誉无用之言非乎?而杨、墨是已!故此皆多骈旁枝之道, 非天下至正也。
注释
①煌煌:光辉炫目的样子。
②擢(zhuó):拔。
③敝跬(kuǐ):费力疲惫的样子。
老马释途
继续讲有为即为多余,多余害处多多。仍然在延续一贯的思想,并且进一步否定圣人们提出的仁义,应该是冲着儒家学说来的。
“枝于仁者,擢德塞性以收名声,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非乎?”多余的仁义,相当于为了塞真性,而获取好的名声,使天下人去做实际上做不到的礼法,着实是有点儿多余了。
问题来了,仁义确实不易做到。问题是无欲无为就容易做到吗?发现先哲们希望我们做到的事几乎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到。所以先哲们依然是先哲,百姓仍然是百姓。该怎么讲就怎么讲,该怎么做就怎么做。披张皮, 虚伪可能就这样出现了。
为什么不按照普通人能做到的标准来要求大家认识世界,管理好行为举止,非要设定一个无为或仁义礼法的标准,让大家高不可攀呢?还是先哲们认为这并非一件难事?
我一直在思考上面的问题,恰当的思路似乎应该是顺应人之天性,引导或驱动,让他们走向善意,让社会奔向幸福和谐。不过,一想又不妥, 似乎又有为了,但着实发现有为比无为要容易得多。